近日,根据省委省政府雷霆2018行动的统一部署,县渔政联合公安、水利、野保等部门对我县辖区水域进行拉网式排查。2月6日下午,执法人员在
矶山水域发现2艘非法电捕船只,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。

2月6日16时,执法人员正巡湖排查至小矶山水域,发现了2艘正在非法电力捕捞的船只,当即对2艘渔船进行扣押,并对渔船进行了详细检查,现场查收非法电力捕捞渔网、电机等非法捕捞工具,并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。在县造船厂附近,记者看到了违法船只共有三艘,一艘为庐山市移交过来的
都昌籍渔船。

县
鄱阳湖渔政局渔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,电力捕鱼是一种掠夺性的捕捞方式,对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破坏性极大,电捕,无选择性地杀伤鱼类不说,还可能使幸免的鱼类及其它水生物畸形,若电力捕鱼操作不当,还会危及操作者或他
人生命
安全。

据了解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明确规定,禁止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条规定,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,在禁渔区、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捕捞水产品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(都昌新闻记者 洪云琴)